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

最新消息 Sep 02, 2020

臺韓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計畫-自109年9月1日開始實施

繼104年臺日及106年臺英啟動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計畫之後,臺灣與韓國於本(109)年8月順利完成「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」簽署,並於本年9月1日開始實施,再次擴大與外國相互承認生物材料寄存效力的版圖。

本合作計畫實施後,智慧局承認於韓國智慧財產局指定寄存機構的生物材料寄存,而韓國智慧財產局承認於本局指定寄存機構的生物材料寄存。因此,我國人赴韓國申請有關生物材料的專利,或者韓國人來我國申請有關生物材料的專利,只需就近在地寄存生物材料,可簡化兩國專利申請人之寄存程序、避免跨國寄存造成生物材料的不穩定,及減少重複寄存所造成的花費。

目前智慧局指定之寄存機構為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(FIRDI),而韓國智慧財產局指定之寄存機構為韓國菌種保藏中心(KCTC)、韓國微生物保藏中心(KCCM)、韓國細胞株研究基金會(KCLRF)及韓國農業遺傳資源保藏中心(KACC)。

此外,本合作計畫實施前,我國人已在食品所寄存,或者韓國人已在韓國智慧財產局指定寄存機構寄存,只要專利申請日在109年9月1日(含)後,並於規定期限內提交寄存證明文件,在本計畫實施前的寄存亦可被雙方智慧局承認,不必重複寄存。

「臺韓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作業要點」(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p-86-880829-9b795-1.html)及
Q&A(https://topic.tipo.gov.tw/patents-tw/lp-766-101.html)資料,可於智慧局官網參閱。

資料來源
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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