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建立更完整之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機制,擴大服務對象,臺日於108年簽署「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相互合作備忘錄」,將設計專利申請案納入適用範圍,為配合雙方資訊系統介接施行,經濟部110年11月24日修正發布「臺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第2點、第5點,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。
本所榮登智慧局2021年10月商標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排名前10大事務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