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訊息 Aug 03, 2020
修正「專利審查基準」第四篇新型專利審查第三章,並自中華民國109年8月1日生效
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四篇「新型專利形式審查」,篇名修正為「新型專利審查」及增訂第三章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」。
檢附發布令、修正「專利審查基準」第四篇新型專利審查第一章(篇名修正)、第三章公告版、劃線版(對應預告版)及預告期間各界意見及研復結果。
檔案下載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p-85-879817-d84c9-1.html
資料來源
返回上一頁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